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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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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住房公积金可以继承

http://www.zsxx.com  2001-1-2

    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继承?
    可以。个人继承或受遗赠住房公积金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持经公证的继承或遗赠文件,到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再到归集部门提取所遗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和办理销户手续。
    在职期间去世的职工,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其结余公积金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职工或其合法继承人提取的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住房公积金的交纳人调离原单位其公积金如何处理?
    职工离退休、离职或出国定居时,可由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职工调离工作时,其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转入新单位该职工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帐户。
    按照规定,职工离退休、调离本城市、出国定居时,可持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书,到归集部门支取全部住房公积金本息,同时办理销户手续;职工在本城市内调动工作,可以持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到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职工因离职、停薪等各种原因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时,依据单位住房公积金汇交变更清册,将其住房公积金本息结余封存在原帐户,恢复缴存时再启封;职工在职期间去世的,其结余公积金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职工或其合法继承人提取的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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