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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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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经济适用房供应政策面临重大调整

http://www.zsxx.com  2000-12-27

    作为城镇住房供应体系重要分支之一,经济适用房始终备受市民关注。据悉,南京的经济适用房政策面临调整。南京市房产局负责人近日就此做了专题阐释。
    经济适用房,是指享受了政府或单位在建房用地和税费政策上的优惠条件、具有住房保障功能的普通商品房。具体包括解困房、安居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拆迁复建房和单位自建房等多种形式,具有保障性和商品性双重功能。据介绍,国家曾在1998年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明确指出要“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其中,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购买、租赁市场价商品房。
    近10年来,南京市经济适用房建设量约占每年住宅建设总量的60%-70%。仅1998、1999两年间,就建经济适用房383万平方米。而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居住条件的改善,以及房改的深化,就经济适用房而言,在不同时期、不同项目、对不同对象可采取不同供应方式、不同价格政策。南京市的经济适用房建设自1990年“解困”起步,由市政府统一组织,有关区政府建设了11万平方米住房,解决了1637户人均居住面积2平方米以下的特困户的住房问题。1993年至1995年,市政府委托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先后建设了虹苑新寓等7个居住小区,共50余万平方米住房,加上40余家单位享受了市政府19项税费减免和代劳政策,在自用土地上建设了30余万平方米住房,以及通过拆迁改造、互相调剂等途径,解决了1.3万多户人均居住面积4平方米以下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1995年下半年至1998年,全市还建成115万平方米安居房,除教师、拆迁置户等“特供”对象外,其余均为人均居住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中低收入家庭。南京市民人均居住面积从1988年的6.86平方米提高到1999年的9.68平方米,南京的房市日益活跃,经济适用房功不可没。
    但眼下经济适用房供应政策也不断面临新的问题,正需要新一轮的调整和完善。据悉,首要的新问题就是政府已难以承受向中低收入家庭供应面广量大的经济适用房。去年年底,南京市对上万户居民的家庭收入进行调查,最低收入家庭(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人均月收入180元以下的家庭)约占0.4%,中低收入家庭约占95%,其他高收入家庭(指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上或3人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1.66万元以上的家庭)约占4.6%。如果占95%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都通过享受行政划拨土地、减免税费政策的经济适用房来“保供”,对数年来大规模负债建设城市的政府而言,显然力不从心。而且,减免政策难以真正实施到位。其次,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只是以家庭收入高低为限,尽管对此作出了明确的界定,但由于统计手段的局限,尤其是高收入家庭难以认定,此规定几乎形同虚设,致使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几乎面向全社会。第三,绝大部分低收入家庭职工下岗待业多,单位经济效益差,住房条件一般也长期较差。而如果想解决住房问题,家庭无力筹资,单位补贴不到位、银行贷款无条件,尤其是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病重、单亲带子女、退休无子女的住房困难户,既不符合承租廉租住房条件,又根本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实际成为住房供应政策中的“断层”。
     为此,南京市近日已着手调整这一事关千家万户安居的住房供应政策。在重新细分住房供应对象的基础上,采取区别供应的策略。近10年来,全市经济适用房除供应单位职工、教师、拆迁安置户等特定对象外,向社会供应的均为住房困难家庭,而现行的住房供应政策则规定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为中低收入家庭,两者均有局限性。市政府拟将中低收入家庭分为中等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并将家庭收入状况和住房状况同时并列作为认定标准条件。住房状况分为达标家庭和未达标家庭,未达标家庭中人均使用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为住房困难家庭。由于目前对中等收入和低收入家庭难以界定,暂按家庭双职工均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月工资390元)的为低收入家庭。这样就将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细分为中等收入住房达标、中等收入住房未达标、中等收入住房困难、低收入住房达标、低收入住房未达标、低收入住房困难六种家庭类型。然后,根据政府、单位、职工家庭合理负担的原则,市政府先“雪中送炭”,后“锦上添花”,以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住房供应保障重点,逐步建立、完善住房区别供应政策。在现阶段,“锦上添花”的住房问题由有条件的单位和职工家庭合理共担。对政府而言,一是建设部分廉价住房供应给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城郊选择价格相对较廉的建设用地,加大税费减免力度,建设60平方米左右的中小套型,房价控制在每平方米1600元以内,原则上单位无力补贴的部分由政府承担。二是建设部分微利房供应住房未达标家庭。市政府将采取划定建设用地和减免少量税费等手段将房地产开发商的利润控制在8%以内。

(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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